隔声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4.1.1条 隔声设计适用于可将噪声控制在局部空间范围内的场合。对声源进行的隔声设计,可采用隔声罩的结构型式;对接收者进行的隔声设计,可采用隔声间(室)的结构型式;对噪声传播途径进行的隔声设计,可采用隔声墙与隔声屏障(或利用路堑、土堤、房屋建筑等)的结构型式。必要时也可同时采用上述几种结构型式。第4.1.2条 对于车间内独立的强噪声源,应按操作、维修及通风冷却的要求,采用
隔声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4.1.1条 隔声设计适用于可将噪声控制在局部空间范围内的场合。对声源进行的隔声设计,可采用隔声罩的结构型式;对接收者进行的隔声设计,可采用隔声间(室)的结构型式;对噪声传播途径进行的隔声设计,可采用隔声墙与隔声屏障(或利用路堑、土堤、房屋建筑等)的结构...